第 97 章(1 / 1)

在有女朋友了,而且那个女孩子家境很好。之前我打听到的消息是,他回国要开一个摄影工作室,但那个消息不太准确,他要开的是一家婚纱摄影公司,出资人正是他女朋友。”

“哐啷”一声,容瑾手里的咖啡杯倒了,热咖啡洒在手背上,那一块的皮肤瞬间全红。

眼泪不知不觉溢了出来,也不知道是烫伤太疼,还是心太疼。

丁晓赶紧坐到她身边,搂着她安抚,“你想哭就哭,我陪你。”

容瑾靠在丁晓肩上摇头,“我不会哭,因为知道他是不得已。”

丁晓真恨不得撬开容瑾的脑袋看看她究竟在想什么,她猛地一下起身,“容瑾,你到底要执迷不悟到什么时候?!”

容瑾失去支点,身子微微一倾,却先是急着替司天逸解释,“晓晓,你不了解他。而且,他一直都以为我死了,才会去找别的女朋友,要是我活着,他一定不会这样的。”

丁晓不知道自己究竟该说容瑾是太傻还是太单纯,从一开始她就觉得司天逸不是个好男人,完全就是因为钱才跟容瑾在一起。

现在找到一个更有钱的女人,就算他们还在一起,最终也是容瑾被抛弃。

为什么事实都摆在跟前了她还是不肯相信?

看容瑾现在的样子,丁晓知道短时间内也没办法转变她的想法,“我先送你回去。”

这次聊天的氛围是她们从认识以来搞得最僵的一次,在去滕家的路上,两人也没说一句话。

滕宅。

滕景风回来之后,眼神下意思地往楼上扫了一遍,见容瑾房门大开,便料想她肯定不在家。

昨晚折腾得太累,好意让她休息,早上起来便没叫她一块儿去公司,她倒好,自己前脚刚走,后脚她人就又没影了。

滕景风坐在沙发上,漫不经心地问江恒,“她呢?”

江恒自然知道景少说的是谁,“早上跟那位开白sè保时捷的出去了。”

江恒故意在跟滕景风开玩笑。

果然,滕景风的脸sè瞬间多云转yīn,拿遥控器的手在半空凝滞。

江恒心中暗笑,看来景少是真的开始在意少夫人了,要是老爷知道了肯定会非常开心。

滕景风很快便敛了神sè,恢复了平常那副冰山脸。

但是刚才他的不寻常已经让江恒察觉到了,又加了把火:“景少,那辆车的主人看上去跟少夫人的关系很亲密。”

从今天丁小姐来接少夫人的情况来看,两个人的关系的确不错,他也不算说谎。

滕景风刚刚恢复的神sè再起波澜,看到一贯淡定的景少这样的表现,江恒真是想笑又不敢笑。

江恒怕再说下去会真惹景少发脾气,干脆见好就收:“咳,景少,其实开白sè保时捷那位不是沈总。”

一直盯着电视屏幕的滕景风将视线挪到江恒脸上。

江恒知道这是在示意他继续说:“是丁晓小姐,那位刚从国外回国发展的明星。”

滕景风微一蹙眉,丁晓……

如果没有记错,之前在sunny集团跟沈承岳谈合作方案的时候,她们两人提前一起离开,后来在峰城某条破旧的小巷子里找到了她们。

他一直以为两人不过萍水相逢,没想到到现在还在联系。

滕景风是个戒备心很重的人,“查过这个人没有?”

江恒赶忙将一份资料递过去,“我知道景少肯定需要。”

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,滕景风一个表情江恒就知道他下一步想做什么。

滕景风随意翻看着手里的资料,除了之前家庭条件好一些,跟普通女孩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。

但是,在看到她朋友那一栏的时候,滕景风停住了。

因为那一栏只有一个名字,而且还是一个他非常熟悉的名字——容瑾。

江恒见他停在那里,忙解释道:“景少,这个容瑾并不是少夫人,只不过是同名同姓。”

滕景风从来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能,或许本就是同一个人,而这个人跟丁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计划,所以利用婚约潜入滕家。

江恒似是看出了滕景风的忧虑,补充了一句:“景少,资料上的这位容瑾小姐早在半年前就已经去世了。”

第122章 卖闺蜜

滕景风眉心一紧,“去世?”

江恒点头,“因为跟这件事情牵涉得不多,所以我就没有派人继续查。”

世上同名同姓的人太多,或许也正是这样,丁晓才会跟容瑾短时间内就相处得那么融洽。

滕景风“嗯”了一声,没再多问。

丁晓开车送容瑾到家门口,江恒迎出来,见丁晓正要开车离开,将她叫住,“丁小姐。”

丁晓将墨镜往头顶一推,就见一个斯文男人站在自己面前。

她向来最喜欢这种斯斯文文的小鲜rou了,对江恒挑了挑眉,“帅哥,叫我?”

江恒被美女挑逗,一时间脸sè有些不太自在。

容瑾瞪丁晓一眼,这个丫头,一点淑女气质都没有。

感受到来自容瑾的白眼,丁晓有所收敛。

江恒这才靠近她,“丁小姐,景少吩咐我留您下来用个晚餐。”

丁晓眼前一亮,打开车门走到江恒身边就是一个妩媚的笑,“是景少想请我吃饭,还是你想约我共进晚餐?”

江恒刚刚退去的那点不自在瞬间又浮了上来,仔细看就能发现,耳朵已经红了起来。

容瑾站在一旁无奈扶额,真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。

不过,这些年她的口味还真是一点都没变,一般女孩子都喜欢有肌rou有力量的猛男,这样在一起比较有安全感。

可丁晓就喜欢那种斯斯文文的腼腆男,有时候容瑾也在想,她会不会是错投了女胎的男人。

不过,不得不承认,丁晓跟江恒站在一起,竟有种迷之般配感。

进到大厅,便看到滕景风手里携一根雪茄坐在沙发上,他的脸在那层薄烟的环绕下十分朦胧,容瑾一时有些呆住。

直到丁晓扔下江恒奔到滕景风身边,容瑾这才回过神来。

丁晓蹬着一双八厘米红sè高跟鞋,以极快的速度跑到滕景风身边,一点不客气地坐下,然后拿了他盒子里的一根雪茄,只看了一眼便问:“古巴的?”

容瑾暗道,完了完了,这丫头惹谁不好要去惹滕景风那个瘟神,滕景风最讨厌别人碰他的东西,就连家里打扫的佣人进他房间都要里三层外三层地裹鞋套戴手套。

而且,不管对方什么身份,即便是客人,只要惹了他生气,绝对不给面子,直接扔出去。

容瑾这边正担心。

可滕景风的表现却让人很意外,他竟打开另外一个雪茄盒,“你再看看这个。”

丁晓一点不客气,拿起其中一支看了一遍,然后摇摇头,“巴西的,比你手里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