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32 章(1 / 1)

陪你逛街!”

顺便,也还她个人情。

“好啊,我要去墨哥哥的商场!”韩梦轩超级兴奋,眉眼终于舒展开来。

“tony,我们见过了。”那边突然传来韩越琛的低笑。

齐悦儿忙着安排菜品,也没时间过来搭救欧阳沫。

霎时间,灯光璀璨的饭厅内,欧阳沫的脸sè千变万化,如果会发光,便是霓虹灯。

下午,她让韩越琛难堪了,现在lún到韩越琛给她出难题。

“见过?”tony有些意外,但很快反应过来,“你小子在墨的商场要了家甜品店,你们遇到了?”

欧阳沫的脸sè更难看了,眼睛一直往我这边看,接触快二十四小时,头一次用这样的眼神看我。

“怎么回事儿?发生了什么好玩儿的事?那女的……咦?她不是那个……演那个……”韩梦轩眼睛晶晶亮。

萧谦墨在这时,放了句话:“tony……”。

第113章 寻找荆棘树

“tony,你教出来的人,演得最好的,是仗势欺人。”

欧阳沫吓得往tony身后躲。

这时齐悦儿过来,拉住欧阳沫的手:“来来来,墨爷,tony,韩总,入座吃饭了!你们这一聊起来就没完没了,知道你们感情深,咱酒桌上慢慢说。”

韩越琛站起来,意味深长地看了欧阳沫一眼:“和大明星一起吃饭,我很荣幸。”

欧阳沫的脸都快埋进tony的西装口袋里了。

酒桌上,免不了推杯换盏,但难得的是,齐悦儿和欧阳沫都消停了。

反而是韩梦轩一个人叽叽喳喳,一会儿墨哥哥,一会儿tony男神的。

在这个真正的大小姐面前,齐悦儿和欧阳沫都禁了声。

tony在韩越琛委婉的说辞下,知道了今天在商场发生的事情。

拿起酒杯就递给欧阳沫:“还不快给琛赔罪?”

他蓝sè的眼睛里,头一次有了yīn冷。

连我看着都有些害怕。

欧阳沫小心翼翼拿着杯子,长长的睫毛往下往下垂着。

脸上本来粉底就重,现在完全是面无血sè的惨白。

“韩……韩总,我不知道你……是tony的朋友,我……今天下午不好意思……”欧阳沫其实是个很八面玲珑的人,但是因为有tony,所以她开始战战兢兢。

我坐在韩梦轩好萧谦墨中间,齐悦儿坐在欧阳沫旁边,扯了扯她的衣袖:“哎哟,韩总哪是这么小气的人,韩总大人大量,一开始就没怪过你!”

韩越琛低笑,端起杯子跟她碰了碰:“不介意,倒是难为苏苏了。这杯酒,你应该和苏苏喝。”

tony脸sè更难看了:“沫沫,你下午……”

“那倒没有。”我也不打算再计较,端起杯子,“怪我考虑不周,怠慢了。”

萧谦墨自然地把我手里的杯子拿走,在我耳边低声道:“谁教你补刀的?”

“我哪有?”

韩梦轩凑过来:“墨哥哥,你们在说什么悄悄话,我也要听!”

我干咳一声。

————

晚上吃过饭,tony带着欧阳沫去韩家宅子里做客,陪韩越琛下棋。

萧谦墨自然也被tony拉着要一起。

韩梦轩兴奋地挽住我:“走走走,说好今晚陪我睡的!”

刚要拒绝,萧谦墨伸手把我头发拨到耳后,如有电流穿过。

“你先回去,事情谈妥回来。”

“好!”

虽然极不情愿,但是韩梦轩也不敢违抗萧谦墨的决定。

老陈把我送回住处,一路上也没有再提萧家的事情。

在萧谦墨面前,我始终扮演着一个听话乖巧形象。

所以,那晚我洗完澡,躺在床上,一直等他。

他说过会回来,我生怕我睡着。

第一眼就怦然心动的人,是幸运,也是劫难。

第二次重逢是意外,是生命开的另外一场玩笑,我除了热情地贴上去,或者还可以沉默。

但如萧谦墨这样的人,大概只适合一直放在心底,让这份爱也好,心动也好,一直往下沉,往下沉。

最终,沉入深不见底的心。

关上门,想念的时候或者难以控制的时候,才打开看上一眼,然后再把门重重关上。

这样,就足够了。

时至夏季的夜晚,外面忽然电闪雷鸣。

四年前,同样是这样的夜晚,我睡在萧家侧室的小屋里,被一声声雷鸣惊醒。

吓得我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。

每一次,每一次只要是夜晚,只要是电闪雷鸣的夜晚,我都会彻夜失眠,直到怕到疲倦,怕到昏睡。

谁说害怕到极致会绷紧神经,会彻底清醒。

经历过的人都明白,害怕到极致,其实会彻底失去意识。

但那晚,黑暗中,被子被人掀开,一双有力的手把我抱住。

正要呼喊,我听到他的声音,穿破雷鸣电闪,滑入我的耳朵。

“是我!”

他躺下在我旁边,就那么抱着我。

我像一只被雷电击中的小兽,缩在他身上抖个不停,发不出声。

觉得冷,所以很想朝带着滚烫的他靠近。

渐渐地,发自内心地踏实下来。

那是我们头一次躺在一张床上,和衣而睡,没有交流,但也交流得很深切。

第二天醒来,他已经不在。

旁边没有他留过的痕迹,就像他根本没来,一切都是我的幻觉。

从那之后,每到这样的夜晚,他都会出现。

但天亮之前,他会离开,白天我们甚至也不会提及这件事,哪怕是在书房,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,也不会开口说到这件事。

这是我们之间的默契,没有人知道。

从一开始,很害怕电闪雷鸣,到后来,我竟然期待这样的夜晚。

记忆中,我离开萧家的前一个电闪雷鸣夜,他如常到来,我却一直睡不着,一直发抖,口干舌燥,头很痛。

是感冒了。

我怕感冒传染给他,让他回去。

他沉默了很久,拍着我的后背,竟然,用生硬地声音,给我说了个故事。

这个故事,是我这辈子记得最深刻的一个故事。

有一种鸟,它们的声音很好听,会唱歌,但一生只会唱一次。

它们从离巢的那天起,就在寻找荆棘树。

找到前,就一直飞,一直飞,从不休息。

直到找到它,得偿所愿,才肯停在上面休息。

然后,把身体扎进最尖,最长的荆棘上,便在荒凉尖利的荆棘上放声歌唱。

那歌声,凄美,婉转,动人……

世间所有的声音相比这歌声,都黯然失sè。

在奄奄一息的时候,这鸟儿用歌声,超脱了自身的痛苦。

一曲终了,生命枯竭。

后来,这鸟有了一个最值得和最适合的名字